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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约车聚合平台需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,中消协规定责任方及价格行为要求|产业链情报站

来源:自选股写手    时间:2023-08-25 05:18:57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网约车聚合平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备受关注

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一篇文章,明确网约车聚合平台应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不断优化出行消费体验。该文章还指出,民法典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、电子商务法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,适用于网约车聚合平台这种新的商业模式。网约车聚合平台是指依托互联网技术、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合作、面向乘客并匹配供需信息,共同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平台。

聚合模式的兴起

聚合模式在2018年前后出现并兴起。2018年9月,哈啰宣布接入嘀嗒出行服务,并与首汽约车开展网约车业务合作。2019年4月,美团打车宣布上线“聚合模式”,通过接入首汽约车、曹操出行、神州专车等主流出行服务商开展网约车服务。随后,滴滴出行,以及高德地图等导航平台也推出聚合模式。2022年以来,网约车行业“聚合模式”更是热度回升。

中消协的规定

中消协强调,网约车平台公司对驾驶员和车辆有直接的管理和核验责任,应是第一责任人。网约车聚合平台则应对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核验责任,不得接入未在当地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。此外,中消协还强调了网约车聚合平台的信息公示、经营行为规范、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下的责任及赔付等方面的规定。

市场价格乱象

对于市场价格乱象,中消协也强调,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予落实明码标价等要求,不得以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秩序;网约车聚合平台不得干预网约车平台公司价格行为,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,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。

网约车聚合平台的出现,促进了网约车市场的竞争,推动了网约车市场结构的完善,为中小平台与网约车租赁公司提供了更多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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